一、使用本服務之個人電腦(含NoteBook)須具備麥克風及耳機(或喇叭)等設備。
二、行動裝置設備(如手機、平板等)僅供Android系統使用,iPhone(iOS系統)無法使用。
三、使用本服務時請參閱使用手冊,並完成憑證設定或安裝元件後始得使用。
四、本服務系統係依電腦網頁規格設計,如您使用行動裝置撥打,接通後會以「擴音」方式呈現;您也可於您的行動裝置接上耳機使用,保留通話隱私。
五、網路電話通話品質,取決於通話當時之網路傳輸品質。
六、建議使用瀏覽器為:CHROME(憑證網頁)、IE11(IE請先下載 Webcall元件)。
七、本服務接通後直接由1999話務人員為您服務。
八、為保障市民反映市政業務之權益,本服務通話時間限制為10分鐘,10分鐘後系統將自動斷線。
九、使用網路電話服務時,請先選擇啟用,待啟用完成訊息彈出後再進行撥號。